医院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 >> 医院动态 >> 医院公告

竞争性磋商公告

作者:陈静来源:海口市人民医院阅读次数:更新时间:2024-04-23 08:22:28

海口市人民医院购买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及3个社区门诊医疗废水监测服务项目(项目编号为:HKPH2024-008)所需要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议标招标,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。

一、招标项目的名称、编号及预算

1.项目名称:海口市人民医院购买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及3个社区门诊医疗废水监测服务项目

2.项目编号:HKPH2024-008

3.采购预算:49.626万元人民币(含业主方海口市人民污水监测和三家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废水监测、传染科废水监测费用)

4.服务期:3年。

5.服务地点: 海口市人民医院

二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;

2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,须提供加载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”的有效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

3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【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;新注册公司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每月或每季度的财务报表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】;

4、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【投标人须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,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个月的,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(承诺函加盖公章)】;

5、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(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,从注册时间起算)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;

6、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的“失信被执行人”、“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”、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”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 的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的供应商;(提供开标时间前3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)

7、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(提供声明函及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法人、股东等高管人员相关资料截图);

8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
9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
三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

1.报名时间: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(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00,节假日除外)。

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(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、法人身份证明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、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公司完税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(或承诺函),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法人、股东等高管人员相关资料截图,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1220914865@qq.com(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)。

3.报名地点:海口市人民医院11号楼A1309采购管理办公室

4.项目联系人:陈先生

5.电话:(0898)66189960
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1.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:2024年5月7日上午09:00 (北京时间);

2.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: 海口市人民医院会议室(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海口市人民医院11号楼A12楼,如有改动另行通知);

3.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管理办公室不予受理。

返回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